第381章:少女的诅咒(一) (第1/2页)
这话一出来,
人群里有人忍不住笑出了声——都听出张释之在拿当年喂狗的事打比方。
张汤脸一黑,
当即反驳:
“兄长此言差矣!狗是畜生,人是人,岂能混为一谈?
王二明知杀人犯法还要动手,
就该承担后果。
你总说错罚相当,可私闯民宅、故意杀人,本就是死罪,减到流刑,那才是罚不当罪!”
“那贤弟的意思是,
县官渎职、
褚三作恶,
全都不算数?”
张释之反问,
“王二本来可以不用走到这一步。若是县衙接了状子,及时派人救回女儿,惩治褚三,何至于闹出人命?官府失了责,却让老百姓用命买单,这叫什么规矩?”
“一码归一码!”
张汤拍了下桌子,
“褚三的罪、县官的罪,我自然会办,该流放流放,该罢官罢官,该杀头杀头,半分不会轻饶!
但王二杀人是另一桩事,
不能因为别人有错,
他杀人就没错了。
兄长莫不是又要像对那三只狗一样,跟杀人犯讲先来后到?讲主犯从犯?”
“总好过贤弟把人当老鼠审,动不动就上磔刑。”
张释之也不让步,
“当年一只老鼠偷肉,
你都要按律审断,
讲究个证据齐全、程序正当。
怎么到了王二这儿,前因后果就不用看了?只看杀人结果,不看杀人缘由,这就是你说的依法办事?”
两人你一言我一语,
当庭就辩了起来。
张汤说:
“今日开了‘义愤杀人免死’的口子,
以后豪强作恶,百姓不去告官,反倒自己动手报仇,冤冤相报何时了?世道只会更乱!”
张释之说:
“今日判了王二死罪,以后百姓受了欺负,告官无门,连报仇都不敢,只会让恶人更嚣张,寒了老百姓的心!律法要管恶行,也要护良善,不能把好人逼得走投无路!”
堂下百姓也分成了两派,
跟着吵得不可开交。
“张释之大人说得对!王二是好人,不能死!”
“张汤大人也没错啊,私刑一开,以后谁还信王法?”
“话是这么说,可换作是你女儿被掳走,你能忍?”
这兄弟俩吵得面红耳赤,足足有小半个时辰,谁也说服不了谁。
“兄长!你这是徇情枉法!”
“贤弟!你这是矫枉过正!”
两人对视一眼,
同时冷哼一声,
别过脸去,
谁也不看谁。
“此案事关重大,民情汹涌,你我意见相左,谁也说服不了谁,依我看,不必争了。”
“你掌廷尉府,我掌狱曹,权责不同。你按你的意思写判词,我按我的法条写驳文,各自修书一封,密报御史台与廷尉寺,请上峰定夺!”
“正合我意!”
张释之站起身,
“在批复下来之前,
王二暂且收监,好生看管,不得苛待。
褚府管家不得私下接触犯人,县官即刻停职待查,褚三旧案一并重审!”
“可以。”
张汤也站起身,
扫了一眼堂下,语气冷硬,
“但丑话说在前头,上峰若是批了斩刑,谁求情也没用。”
说完,
两人一甩袖子,
各自走了。
一个往左,一个往右,
连路都不一块儿走,
看得出来是真闹别扭了。
百姓们也议论纷纷地散了。
全城人就这么一起,
等待着最终判决的下达。
……
三月后,
廷尉寺与御史台的联名批复快马送抵渭城。
拆封的那一刻,
满城皆知——张汤赢了。
诏书写得分明:
“王二私闯民宅、故意杀人,虽事出有因且有自首情节,但法纲不可破,判斩立决,即日行刑!
渭城县令收受贿赂、压案渎职,致使民怨激变、秩序崩坏,罪加一等,革去官职,杖一百,流放朔方三千里!
家产悉数抄没充公!
褚氏族长纵容家奴为恶、行贿官吏、包庇早年逼死人命旧案,判流两千里,府中七名参与作恶的恶奴一并判斩!
褚三虽已身死,
仍追夺良籍,
尸身挫骨扬灰,
以儆效尤!
随诏书同至的还有当今天子,武帝口谕。
盛赞张汤“持法严正、不徇私情,深合刑律本意”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